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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市建筑设计院组织学习《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

点击:2076时间:2017-08-09

    7月18日-21日,院总工办组织全院建筑专业和结构专业的技术人员对《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6年版)》进行5场专题学习。


    据悉,住建部发布建质函[2016]247号文件关于印发《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6年版)》的通知,自2017年1月1日起施行,原《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08年版)》同时废止。修订的目的在于控制建筑工程设计文件在设计深度方面满足现行的相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尤其是绿色建筑技术、建筑节能、结构工程超限设计、建筑设备控制、专项设计等方面的法律法规、技术标准的要求,同时解决2008年版深度规定在使用过程中所反映的问题。深度规定(2016年版)共有5章、26节、186条,与2008年版深度规定相比较,删减了1条原有条款,增加了38条新条款,修订条款数量为95条,占总条款数量的51.1%,字数增加了33.8%。新增了绿色建筑技术应用的内容;建筑节能设计要求,包括各相关专业的设计文件和计算书深度要求;结构工程超限设计可行性论证报告内容;建筑设备控制相关规定;建筑幕墙、基坑工程及建筑智能化专项设计内容。


    通过系统学习,有效提升了全院设计人员对设计质量的把控能力,从而进一步确保我院承接项目的设计安全与质量。